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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律师文化的任务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0日来源:湖北谷伯律师事务所
2006-10-30
湖北谷伯律师事务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不断呈现日新月异的变化。同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成功地加入WTO,各个行业都将日益感受到来自于国外的竞争压力。国内外情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给中国社会开来了全方位的冲击,这自然也给中国的律师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法律在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因为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因此,作为执业律师群体最主要的组织形式,律师事务所正在不断成长为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服务主体之一,为社会各个方面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性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另一方面,在日益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环境里,律师事务所也面对着来自于多方面的问题和压力,如:如何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加强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如果在知识经济风起云涌的条件下提升律师事务所员工素质;如何拓展业务范围,如何更好地向客户提供高效完备的法律服务;如何积极应对挑战,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不败之地。
可以说,上述问题是每一个律师事务所都必须面对的。对应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找到一把正确的“钥匙”?只是注重某个侧面,难免会顾此失彼;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又容易混淆主次。这把正确的“钥匙”在哪里?怎样才能提纲挈领地把握问题的关键?经过律师行业从业者的研究、探索、实践、总结,“文化”一词浮出水面,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问题逐渐为业内人士所关注,开始成为律师行业一个具有时代性的重大课题。
一、如何建设律师事务所文化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分为内核和外在表现形式即精神文化、制度化、品牌文化。
首先我们需要一种律师事务所与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理念,理念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共同信守的经营哲学。没有理念,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就是散兵游勇,自然整个律师事务所无法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其次,培养律师事务所成员间的参与、协作精神,可以通过分工合作、集体郊游等活动培养大家的团队合作精神,从而达到高效益目标;再次,将服从理念、价值观贯彻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动作中,通过管理机制来实施,在规范的制定和遵守中,形成一定的行为文化、制度文化;最后,还应该考虑将体现了本所独特文化的核心优势、服务特色等内容,以类似于CI系统的形式向社会受众和同业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传递。 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领导人和管理层的宣传、示范作用。
一、如何建设律师事务所文化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分为内核和外在表现形式即精神文化、制度化、品牌文化。
首先我们需要一种律师事务所与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理念,理念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共同信守的经营哲学。没有理念,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就是散兵游勇,自然整个律师事务所无法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其次,培养律师事务所成员间的参与、协作精神,可以通过分工合作、集体郊游等活动培养大家的团队合作精神,从而达到高效益目标;再次,将服从理念、价值观贯彻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动作中,通过管理机制来实施,在规范的制定和遵守中,形成一定的行为文化、制度文化;最后,还应该考虑将体现了本所独特文化的核心优势、服务特色等内容,以类似于CI系统的形式向社会受众和同业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传递。 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领导人和管理层的宣传、示范作用。
事务所文化确定下来就应该在内部灌输事务所文化,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人和核心管理人员应当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灌输事务所文化方面,使员工认同律师事务所文化,使其在工作中能思想统一地按所要求去做,从而形成合力,增强律师事务所竞争力。
注意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灵活科学地建立事务所文化。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渠道和载体要丰富、有效,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网站、内部建设、创立所训等对外对内进行事务所文化宣传;坚持开展理论、业务研讨,形成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合作、互相促进的气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所内气氛,形成团体意识等等。
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与时俱进。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时代不同,文化的内核和方式也不同,律师事业要适应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而不断进步、丰富、更新和升华。这就要求律师事务所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接受新生事物,及时捕捉社会发展进步的信息使得本所的文化历久弥新。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应与国际接轨。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政府正逐步放宽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对国外律师机构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律师机构的准入限制;对应的,中国律师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也是大势所趋。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相比,国外律师机构无疑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和市场运作经验优势。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普遍存在规模较小、体制落后、管理不规范、专业化程度低、人才匮乏的种种弊端,导致我们在与外国律师机构的竞争中一开始即处于不利地位,尤其在法律服务方式和服务理念方面差距更大。
可见,目前中国律师业与国外律师业最关键的差距,在于文化上的差距。为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并始终保持强大的竞争力,各律师事务所必须首先发展自己的文化体系,也只有在各律师事务所文化体系普遍建立的基础之上,各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在合作中同进、在竞争中共赢”的团队合作服务理念,中国律师业才会形成自己整体性的行业文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律师事务所自身的发展,同时才能形成与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和抗衡的条件和基础。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建立律师事务所理念,提升律师事务所整体核心力的需要。传统的律师事务所使律师很大程度上成为独来独往的自由职业者。但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适应当今新型的业务领域的不断演变的;又由于中外文化的差异,仅仅依靠制度来管理人,发展律师事务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的需求。如今,客户看中的不是某一位有名的律师,而是该团队能否使其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最大值。因此迫切需要在律师事务所中形成一种共同理念,加强各成员间的凝聚力;而这一切正是律师事务所最核心的竞争力所在,是律师事务所事业经久不衰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建立律师事务所理念,提升律师事务所整体核心力的需要。传统的律师事务所使律师很大程度上成为独来独往的自由职业者。但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很难适应当今新型的业务领域的不断演变的;又由于中外文化的差异,仅仅依靠制度来管理人,发展律师事务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的需求。如今,客户看中的不是某一位有名的律师,而是该团队能否使其合力最大限度的发挥最大值。因此迫切需要在律师事务所中形成一种共同理念,加强各成员间的凝聚力;而这一切正是律师事务所最核心的竞争力所在,是律师事务所事业经久不衰的根本保证。
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合理配置人才,推行人才战略需要。人才的竞争是知识经济时代一切行业核心竞争力的中心部分。对于以人的智力为首要资本的律师事务所来说,人才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律师事务所必须实行人本管理,将尊重人、发展人、激发人的热情等内容作为其管理思想的核心,着眼于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通过树立和实践人本价值观,大力推行情感管理、民主管理、自主管理、文化管理的综合性人本管理模式,使员工们的心与律师事务所融为一体,集中每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实现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高水平、高效率。只有努力提升律师事务所文化,使不断追求创新和自我超越成为律师事务所整体的内在追求,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文化氛围,逐步建立健全激励和支持人才、促进知识不断升级的各项机制,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才能保证律师事务所优秀人才层出不穷。
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保持律师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各个律师事务所的蓬勃兴起,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时刻威胁着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命运。律师事务所应当如何参与竞争并不断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呢?仅仅靠物质和金钱的维系,搞垄断经营,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旁门左道”是不行的。因此,律师事务所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借助一种隐含于内在而又彰显于外的意义和价值,这就是一种特定的理念和文化。积极向上的律师事务所文化注重员工个人的充分发展,能够持续不断地鼓励成员发展和实现自己的个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孕育律师事务所的共同目标,把成员的目标导向更为广阔的奉献与关
怀,使员工树立更远大的目标追求,唤醒内心深处真正的愿望所产生的力量,从而始终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在律师事务所形成全所上下齐心奋斗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力,对每一个环节都精益求精,保证自己向社会提供的永远是“精品”,成就律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与繁荣,这才是律师事务所能够生存发展下去的最高支持和动力。
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和经营能力,塑造律师事务所品牌的需要。律师事务的品牌是指律师事务所的某一项或几项法律服务水平已居行业领先地位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并且这种领先水平已经为社会公众和同业广泛认同。品牌是律师事务所整体形象的社会评价,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和无形价值,对于提升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是律师事务所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律师事务所品牌的背后必然是积极、主动、创新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只有不断创新,引入积极进取的律师事务所文化,才能有力地推动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的提升和经营能力的增强,并最终导致律师事务所品牌的诞生。
三、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任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文化建设。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文化是指律师事务所在运营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精神成果和文化观念。它包括经营理念、职业道德、价值观等内容,是律师事务所意识形态的总和,它是律师事务所物质文化、行业文化的升华,是律师事务所的上层建筑。
律师事务所短期的繁荣或许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获得,但是律师事务所持续增长的力量却只能从人类几千年来的价值公理中获得。作为律师事务所文化、理念和伦理的核心内容,律师事务所的共有价值观的建立对律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增强具有决定性意义。当然,在建立共有价值观的同时必须充分体现职业特色,符合行业的特点和精神,必须始终不移地把“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根本宗旨和目的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而不应简单强调“顾客满意”,为取悦客户而不惜牺牲法律职业者应有的品格和原则。在当今时代。传统的、单纯的下级服从上级的等级文化已不再适应环境需要,个人价值的实现,已更多地决定于自身的勤奋、能力和抱负。市场经济的繁荣、竞争的加剧,使市场导向和顾客满意成为新的权威。如果律师事务所能够对其员工和客户倾注最深切的关怀,让其有一种家的归属感,那么,其员工在充分获得自身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必将更加忠实于律师事务所的集体事业和未来发展;其客户在获得律师事务所最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必将进一步强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同和忠诚度,律师事务所由此获得更优良的信誉和公众形象,而这一切正是律师事务所最强大、最核心的竞争力所在。 律师事务所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作为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中介和结合,是律师事务所为实现自身目标约束成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它使律师事务所在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处于良好的状态。就律师事务所而言,制度文化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客户管理制度。在制度文化方面,各个律师事务所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各异的制度规章,以适应各自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需要,因此这方面的内容,就不多加赘述了。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品牌文化建设。 品牌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产物。最好的品牌传达了质量的保证,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必须将内部的人本文化体现到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和法律服务中,这就是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最终承载者——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文化。律师事务所品牌文化的创立和建设都源于其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法律服务,因此品牌文化建设分属法律服务质量品牌文化和形象品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 1、品牌文化建设的“软件基础”——法律服务质量的品牌化。法律服务质量是律师事务所的立业之本,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客户能够及时、经济、高效地达到其合法目的所不可或缺的。因此,每位律师都要不断学习,给客户提供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以优质的服务创出律师事务所的独特品牌。同时,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要体现律师事务所的与众不同的人本文化氛围,还必须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过程中,一方面为客户的不同商业需要进行“量体裁衣”,进行富有创造力的增值;另一方面保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对客户负责的专业责任心,不为一时的商业利益而丧失一贯的职业要求。 2、品牌文化建设的“硬件环境”——法律服务形象的品牌化。律师事务所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在塑造着法律服务的社会形象,因此法律服务形象也是品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形象具体包括律师个人执业形象和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工作环境形象等。所以,一方面执业律师和行政人员要树立自己良好的执业形象,注重仪表,穿着应当整洁、有品位,注重礼仪,讲普通话,禁止在办公时酗酒、抽烟、赌博等;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整体的工作环境应当营造一种崇高个性,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和严谨的作风,将其体现于办公室环境卫生、办公室风格、各种诉讼文件格式设计、先进的办公设备以及具有本所特色的各类纸张、信封和向客户赠送象征性礼品。
(三)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经济带来的冲击,决定了单打独斗式的个人律师服务将越来越难以胜任诸多新型业务领域,而要求具有不同专长的律师合作,向客户提供复合型服务。通过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可以增进所内律师之间的相互了解,经常性地交流信息和研讨业务,增强组织内部的凝聚力,从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四)激发律师事务所的创造性。律师是一种向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的职业。从知识层次而言,律师职业位于社会职业序列中较高的层次。通过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一方面增进了所内成员的了解,互通有无,彼此学习,共同进步,在不断的合作中,一种基于专业知识碰撞的创造性可以得到激发,从而带动整个律师事务所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具有较高知识层次的人,通常更富有对社会的责任感,而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可以在价值取向、执业操守等方面,使一群原本可能认识参差的律师获得一种由彼此映照而生起的自我认同,从而整体感受到一种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了人的自我发展,也就激发了律师事务所所内成员更高层次的创造性。
(五)塑造律师事务所的品牌。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东西都讲究品牌。对律师事务所而言,品牌的有效支撑点包括律师的业务素质、法律服务的有效性、律师事务所的外在形象、社会背景、律师事务所宣传的力度和有效性等等。通过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可以提升律师的业务素质,从而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使其外在形象以一种更为规整的、更为专业的形式呈现给社会公众,使客户对律师事务所产生一种基于专业性的信赖……这样,也就有力地支持了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塑造。 综上所述,对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所包括人本文化和品牌文化两个方面,律师事务所既要坚持以人为本,又要不断加强宣传,在全所形成共识、理念,与时俱进,实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共同发展,给客户最大回报,从而推动中国律师的振兴、飞跃,实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
二○○六年八月十日